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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6     访问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校历安排,2020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2020年1月13日至2月28日放假,3月1日注册,3月2日开学。

2.教师:在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和做好下学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可与学生同时放假,3月2日上班。其他教职工(含教辅人员)1月15日-26日放假,2月27日上班。

3.服务保障单位或部门:根据生产、生活及工作情况妥善安排。

二、放假有关事宜

1.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

2.各教研(研究)室要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3.各学院《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登记卡》核准后于1月14日前交到组织人事部。

4.授课教师将本学期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以及考题、考卷于1月14日前送至研究生院。

5.本学期有课的教师将学生最后一科考试成绩单,于1月13日下班前交至各学院办公室,各学院将补考学生名单于1月14日下班前报到教务处。

6.各单位、各部门应在放假前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卫处对机要、要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消除隐患。

7.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安排分别报到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8.假期用印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5:30

每周一、周三、周五(南校区用印),每周二、周四(校本部用印),请需用印的单位或部门遵此时间办理并提前在OA办公系统上预约登记。

9.假期值班时间安排: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30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