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诱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二、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学校副职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组织人事部部长、保卫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校医院院长、学生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国际交流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各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卫处处长(兼)
2.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根据不同季节和实际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自我防护能力。
(3)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4)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反应
(一)预警响应
1.通知师生员工做好应对准备,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稳定师生情绪。
2.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
3.加强各类值班执勤,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
4. 对学校各场所、水电运转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门窗等部位加固工作。
(二)应急响应
1.现场救助。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统一指挥,稳控局面,将师生安置在安全地方暂避;抢救伤员,及时送至救护站;抢救财物,加强对学校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
2.报告。在要求时间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在突发事件解决过程中,有关现场处置工作进展以及善后工作情况也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及时调整应急处置的部署,有效开展进一步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宣布解除校内应急状态。
(三)善后处理
1.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和安抚工作。
2.做好校园清理、重建工作。
3.安顿师生,做好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安定秩序,维持校园治安秩序,做好校门、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进行灾害损失情况的评估、统计、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
(1)自然灾害发生后,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等基本情况;3小时内书面报告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并全程跟踪续报。
(2)对于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核实的信息应当迅速核实,半小时内电话反馈初步核实情况,对明确要求书面报告的应当1小时反馈。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附件
沈阳药科大学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高明宇程卯生
副组长:关雪峰宫 平王秀英宋少江路金才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金武王延风王承凤王海霞刘向红
刘志刚许有军孙 进孙宝山孙皎皎
李 哲杨奇志吴恩华沈 伟初智铭
张万敏张林芝张桂梅赵临襄侯雪莲
夏焕章高 健韩小斌蔡洪宇裴志强
翟 鑫潘 岩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裴志强(兼)